一个人在外地流浪不回家,正常情况下:民不告,官不管。 如果扰民或危害社会治安或影响市容,被报警处理,警察应该管。而且也管不着,你有流浪的自由。警察属于公权力,法律没有授权就不可为,流浪属于私权利,法律没有禁止就可为。
觉得点损害社会形象,只要还有劳动能力,还是应该找一份力所能及的工作养活自己为好,而不应该在社会上流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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